2018年4月2日,由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承办的第30期“燕京法学学术沙龙”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801会议室召开,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安丽娜博士,以民办教育中的政府职责为主题进行讲座,法律系教授、教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昕同志,法律系教授、教育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杜强强同志与助理教授刘兰兰博士、崔俊杰博士参与学术沙龙与谈。
安丽娜博士在讲座中,首先解释了民办教育的基本特征与权利属性,民办教育的出现保障了教育选择权的实现,民办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多元化供给机制的建立,为公民教育选择权的实现提供了路径,为重新界定政府在教育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能,理顺权利与政府职责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标志着民办教育进入了分类管理的新时代,政府应在坚持公益性、公平性、自主性、差异性等原则的基础上依法履行保障、扶持、监管民办教育的具体职能,同时面对民办学校实现分类改革的有序过度、民办教育各类主体权益的保障、营利性民办教育上市风险防范与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规制等问题为政府职能的履行提出了新的挑战。
与谈阶段,李昕教授结合当下民办教育的热点问题,就安丽娜博士在讲座中提出的观点进行了回应。本次讲座承接了前三期学术沙龙中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残疾人教育保障中的政府职责的讨论,对政府在民办教育中的职责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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